(資料圖)
高考前夕,各地公安機關已陸續偵破一批組織考試作弊案件和涉考詐騙案件。公安機關、教育部門提醒,考生切勿攜帶手機等電子設備進入考點考場,以免觸犯考規考紀;切勿相信售賣高考試題、答案等網上信息,以免上當受騙。在國家教育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向考生提供試題、答案,代替考生考試,出售、使用無線作弊器材等行為,嚴重危害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侵犯考生合法權益,破壞社會公平公正,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作弊罪,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經營罪和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等罪名。(21世紀經濟報道)
關鍵詞:
責任編輯:QL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