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勞動合同變更是什么條件
勞動合同變更是以下條件:
1.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轉產,原來的組織仍然存在,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產方向的變化,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某些條款與發展變化的情況不相適應,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
3.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企業的生產任務,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有關產量、質量、生產條件等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否則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4.企業嚴重虧損或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
5.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勞動合同的某些條款作出變更,但不得損害國家利益。
二、勞動合同變更有沒有補償
勞動合同變更時,勞動者可以要求補償,但用人單位一般不會同意,這時勞動合同無法變更。
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當合同未到期,單位單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無法與勞動者達成一致的,勞動合同不得變更,不能視為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以此解除勞動合同的,屬于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
三、變更勞動合同期限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合同
變更勞動合同期限一般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但存在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續訂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特殊情形。找法網提醒您,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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