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關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的書面
審核意見
(資料圖)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
(2023 年修訂)
》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廣匯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監事會在全面了解和審核公司 2023 年
度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的相關文件后,發表書面審核意見如下: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
理辦法(2023 年修訂)
》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關于上市
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的資格和條件。
資金運用可行性分析報告及與本次發行相關的議案,符合《公司法》、
《證券法》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2023 年修訂)
》等相
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具備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所披露
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本次發行的定價方式公平公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特別
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根據《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 7 號》的有關規定,公司本次
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事宜無需編制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
亦無需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出具鑒證報告。
進行了認真、審慎、客觀的分析,并提出了具體的填補回報措施,相
關主體對填補措施做出相關承諾有利于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存在
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關于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
知》
(證監發[2012]37 號)
、《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3 號——上市公司
現金分紅》
(2022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廣匯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公司制定的《未來三年(2023 年-
回報并兼顧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有利于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符合
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特
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或處罰的情況,嚴格按照《公司法》、
《證券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規則》及《廣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和要求,
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提高公司規范運作
水平,積極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穩定、持續、健康發展。
匯實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因此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
票事項構成關聯交易。公司與新疆廣匯實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
司簽署的《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的條款及簽署程序符合國家
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上
市公司和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證券
法》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2023 年修訂)
》等相關法律、
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定價機制公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
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廣匯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本次向特定對象發
行股票事項尚需經過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經過上海證券交易所
審核通過及經中國證監會作出予以注冊決定后方可實施。
綜上,我們認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符合《公司
法》、《證券法》、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2023 年修訂)
》
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廣匯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決策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
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廣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監事會關于公司
出席會議的監事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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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林 周亞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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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凱
廣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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