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瑪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
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根據《公司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
法》等有關文件規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
的規定,我們作為愛瑪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
本著對公司及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認真審閱了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
的相關議案,現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
《關于部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的獨立意
見
經審核,我們認為:公司本次對部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
下簡稱“募投項目”)延期,是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實施情況作出的謹慎決定,
不涉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用途、投資規模等實質內容的變更,不會對
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未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存在損害
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項目延期事項履行了必要的決策
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
使用的監管要求》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
等相關規定。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項目延期事項。
獨立董事:馬軍生 劉俊峰 孫明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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