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相關資料圖)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獨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我們作為安科瑞電氣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現就公司第五屆董事
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提名姚寶敬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獨立意見
為保證公司董事會的正常運作,公司董事會提名姚寶敬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
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經對姚寶敬先生的個人履歷、工作業績等情況的審查,未發現
有《公司法》等規定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
場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況,也未曾受過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任何處罰和
任獨立董事的資格和能力。獨立董事候選人具備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證書,符合《深
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備案辦法》的規定,能夠勝任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職責要求。
本次候選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名程序合
法有效,沒有損害股東的權益。因此,我們同意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并同意將
該議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其中,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
格和獨立性尚需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股東大會方可進行表決。
二、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
說明和獨立意見
制對外擔保風險和關聯方占用資金風險。
提供擔保的情況。
獨立董事:姚軍、王金元、李仁青、劉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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