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法》
(相關資料圖)
《證券法》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作為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在仔細審閱公司董事會提交的有關資料,聽取公
司董事會情況介紹和向有關人員詢問的基礎上,本著對公司、對全體股東負責的
態度,基于審慎獨立判斷,就提交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
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 對《關于調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的獨立
意見
公司本次對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術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本激勵計劃”)
及其摘要中關于激勵計劃調整的相關規定,本次調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五次臨時
股東大會的授權范圍內,調整的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
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對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進行調整,授
予價格由 12.25 元/股調整為 12.15 元/股。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
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全體獨立董事:張連起 、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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