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潤投資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資金、公司
(資料圖)
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法》第16條,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上市公
司資金往 來、對 外擔保 的監管 要求》 (證監 會公告[2022]26號)及《 公司章
程》的有關規定,作為上海百潤投資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
對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情況以及公司對
外擔保情況進行了仔細的核查,現就有關問題作如下說明并發表獨立意見:
一、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情況的專項說明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違規占用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
情況。
二、關于公司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
報告期內,除了已經審議并披露的公司對全資子公司上海巴克斯酒業營銷
有限公司、上海銳澳商務有限公司、上海銳澳酒業營銷有限公司和上海巴克斯
酒業有限公司的擔保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的其他事項,也不
存在違規擔保和逾期對外擔保的事項。
三、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我們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與《公司法》第16條、中國證監會公告[2022]26號及
《公司章程》的規定相違背的情形。
(本頁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上海百潤投資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控股股
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資金、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之簽署
頁。)
獨立董事簽署:
(獨立董事:李 鵬) (獨立董事:潘 煜)
(獨立董事:張曉榮)
日期: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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