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出生證明怎么辦理
辦理時間:
新生兒父母在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按規定申領。
【資料圖】
辦理地點
在具有助產技術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內出生的新生兒,包括在途中分娩但經具有助產技術資質的醫療機構處理的新生兒。
地區 | 機構名稱 | 具體地點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辦理時間 |
城 區 | 無錫市婦幼保健院 | 無錫市槐樹巷48號 婦科大樓一樓補證窗口 | 陳錫梅 | 0510-68004536 | 每周二下午和每周四下午 |
江陰市 | 江陰市婦幼保健院 | 江陰市朝陽路博愛巷15號 二樓群體保健科 | 金春花 | 0510-86800129 | 每月5、15、25日全天 |
宜興市 | 宜興市婦幼保健院 | 宜興市東虹路511號 一樓總服務臺 | 吳華 | 0510-81758779 | 每周四全天 |
錫山區 | 錫山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 錫山區錫滬中路85號 四樓群體保健科 | 徐月紅 | 0510-88216400 | 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
惠山區 | 惠山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 惠山區惠源路555號 三樓婦女保健計劃生育科 | 金建萍 | 0510-83591051 | 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
辦理材料
新生兒在出生后一月內,及時在該分娩機構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準確填寫的《無錫市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醫療機構內分娩)》;
(2)新生兒父母親雙方身份證原件,并留存復印件;
(3)如領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需提供新生兒母親簽字的委托書,新生兒母親的身份證原件以及領證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關鍵詞:
責任編輯:QL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