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獨立意見
(資料圖片)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及《雪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關規定, 作為雪龍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工
作態度,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現就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
目”)延期的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本次募投項目延期是公司根據項目實施的實際情況做出的審慎決定,不會對
公司的正常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其決策和審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
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
向和損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我們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項目延期。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雪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
的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pdf
俞小莉 王錫偉 羅京花
查看原文公告
關鍵詞:
責任編輯:QL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