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孚能科技(贛州)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項的核查意見
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吳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孚能科技
(贛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孚能科技”或“公司”)2021年向特定對象發行
A股股票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
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對孚能科技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項進
行了審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見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類型
孚能科技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關于同意孚
能科技(贛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
(證監許可〔2020〕
交易所同意,于2020年7月1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完成后,總股本為1,070,669,685股,其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為145,827,440股,
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為924,842,24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屬于首次公開發行限售股,限售期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36個月,共涉及限售股股東6名,對應的股份數量為265,530,984股,占公
司總股本21.7958%。現限售期即將屆滿,將于2023年7月1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數量變化情況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新增140,000,000股股份已于2022年11月
股本由1,070,669,685股變更為1,210,669,685股。
期第一次歸屬的股份登記手續已完成,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完成前述股份的登記工作,實際完成
歸屬的激勵對象為410名,登記7,006,676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歸屬后,公司股份
總數由1,210,669,685股增加至1,217,676,361股。
期第二次歸屬的股份登記手續已完成,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了《證券變更登記證明》。第二次歸屬實際完成歸屬的激勵對象為24名,
登記591,688股,公司股本由1,217,676,361股變更為1,218,268,049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關承諾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屬于首次公開發行限售股,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
本次申請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東相關承諾如下:
(一)發行人的控股股東香港孚能及其一致行動人贛州博創、贛州精創、贛州
孚濟、贛州孚創承諾:
“1、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本公司/本企業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
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發行價,或者在上市后 6 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的情形下,本人/本公司/本
企業所持發行人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 6 個月。如果發行人上市后因派發現金
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上述收盤價及發行
價等須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調整。
份鎖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見,同意按照監管部門的意見對上述鎖定期安排進行修
訂并予以執行。”
(二)股東 CRF EV TECH COMPANY PTE. LTD.承諾:
“1、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業
持有的發行人的 12,048,882 股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有的發行人的 2,956,762 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份鎖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見,同意按照監管部門的意見對上述鎖定期安排進行修
訂并予以執行。”
四、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
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資金情況。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況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總數為 265,530,984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為 2023 年 7 月 17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細清單:
持有限售 剩余限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
序 股占公司 售股數
股東名稱 股數量 流通數量
號 總股本比 量
(股) (股)
例 (股)
Farasis Energy ( Asia Pacific )
Limited
贛州孚創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
限合伙)
CRF EV TECH COMPANY PTE.
LTD.
贛州博創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
限合伙)
贛州孚濟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
限合伙)
贛州精創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
限合伙)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況表:
限售股類型 本次上市流通數量(股) 限售期(月)
首發限售股 265,530,984 36
合計 265,530,984 -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東嚴格履行了相應的
股份鎖定承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數量及上市流通時間等相關事項符合《證
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
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薦機構對孚能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事項無異議。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孚能科技(贛州)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項的核查意見》之簽署頁)
保薦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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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曉舟 張東亮
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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