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紫天傳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本人作為福建紫天傳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
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證監會公告[2022]14號)、《深圳證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以下簡稱“《規范
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紫天傳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本著對
公司、全體股東和投資者負責的態度,秉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我們對公司第四屆董
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審議的事項進行了認真審核,并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經核查,本次擔保事項有利于公司全資子公司南京紫天承澤傳媒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紫天承澤”)的業務順利開展,紫天承澤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擔保風險屬于
可控范圍,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該事項的表
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我們同意上述
擔保事項。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福建紫天傳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
會第四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字頁)
全體獨立董事簽名:
熊 鋆 汪 速 曾麗萍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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