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
上海證券交易所: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1號——持續督導》等有關法
律、法規的規定,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人”)作為上海阿拉丁
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拉丁”、“公司”)持續督導階段的保薦人,
于2023年7月25日對公司2022年度的規范運作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現將現場檢查
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本次現場檢查的基本情況
(一)保薦人: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薦代表人:滕晶、李晶
(三)現場檢查時間:2023年7月25日
(四)現場檢查人員:滕晶、賈喻杰
(五)現場檢查內容: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情況,公司獨立性以及
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關聯交
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情況,公司經營狀況等。
(六)現場檢查手段:與公司相關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訪談;查看上市公
司主要經營、管理場所;查閱并收集公司持續督導期間召開的歷次三會文件;查閱
并收集上市公司募集資金臺賬、募集資金使用憑證、募集資金專戶銀行對賬單等資
料;查閱并收集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關內控制度文件;查閱上市公司定期報告、臨
時報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對外投資的相關資料;檢查公司及董監高所做承
諾及履行情況。
二、現場檢查的具體事項及意見
(一)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情況
核查情況: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公司的公司章程、三會議事規則,收集了股東
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會議通知、決議和記錄等資料,核對了公司相關公告,并
查閱了公司其他內控制度。
核查意見:經核查,2022年度,公司的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備、合規,相關
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能夠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履
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二)信息披露情況
核查情況:現場檢查人員取得了公司2022年度對外公開披露文件,并對公告文
件內容及對應的合同、文件資料等進行了核查,重點對其中涉及到三會文件、業務
合同、關聯交易等情況進行了查詢和了解,并對其中重大事項進行了核查。
核查意見:經核查,2022年度,公司嚴格按照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信
息披露活動,依法公開對外發布各類定期報告及臨時報告,確保各項重大信息的披
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三)獨立性以及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
核查情況:現場檢查人員查看了公司主要生產經營場所,查閱了公司主要管理
層人員名單、機構設置和運行文件、銀行賬戶,其中重點對關聯方資金往來進行了
核查。
核查意見:經核查,2022年度,公司資產完整,人員、財務、機構和業務獨立,
不存在公司依賴控股股東或資金被關聯方占用的重大情況。
(四)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核查情況:現場檢查人員取得了募集資金專戶的資金使用清單、三方監管協議、
銀行對賬單及重大資金來往的相關銀行憑證、合同文件,并查閱了公司有關募集資
金的對外披露文件,對公司財務總監等進行訪談,同時對募集資金專戶的大額資金
使用項目和銀行流水進行了核查。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二
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上述有效期(2023年3月30日)之
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未及時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審議程序。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第四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
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追認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對超出授權期限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形進行追認。公司獨立董事就
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核查意見:經核查,除2023年存在上述問題外,2022年度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和
使用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上海證券
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文件的規定,對募集
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
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五)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情況
核查情況: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公司持續督導期間三會關于關聯交易、對外擔
保、重大對外投資的審議和決策文件、關聯交易等事項的合同及相關財務資料,對
公司高管進行訪談,核查了公司的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等情況。
核查意見:經核查,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違規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及重大對
外投資情況。
(六)經營狀況
核查情況: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公司部分重大銷售合同及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
并通過公開信息查閱了同行業上市公司的相關經營情況,了解近期行業及市場變化
情況。
核查意見:經核查,公司上市以來經營模式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業績不存在
大幅波動的情況,公司經營狀況良好,保持了較為穩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薦人認為應予以現場檢查的其他事項
無。
三、提請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項及建議
(一)繼續嚴格執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
及時;
(二)公司應繼續嚴格強化內部募集資金使用規范,加強內部管理,確保募集
資金按照規范存放及使用。
四、是否存在《保薦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規定的應向中國證監會、
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本次現場檢查中,未發現存在《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
交易所相關規則規定的應向中國證監會或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的配合情況
在保薦人本次現場檢查工作中,阿拉丁積極提供所需文件資料,安排保薦人與
阿拉丁高管及工作人員的相關訪談以及實地調研,為保薦人的現場檢查工作提供便
利。會計師、律師等其他相關中介機構配合情況良好。
六、本次現場檢查的結論
通過現場檢查,保薦人認為:2022年度,阿拉丁在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信息
披露情況,公司獨立性以及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情況,公司經營狀況等方
面不存在違反《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上海
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范性文件
的重大事項。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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