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綠源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資料圖片)
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
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公
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華新綠源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相關議案,
在查閱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了解相關情況后,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發表獨立意
見如下:
一、關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和實際使用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
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的相關規定,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
金的行為,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編制
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的規定,真實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我們一致同
意該報告。
二、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對外擔保情況的獨立意見
我們對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和對外擔保情況進行
了認真負責的核查,現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況,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并延續至報告期內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
資金的情況;
方提供擔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并延續至報告期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及其他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形;公司在對外擔保的管理上嚴格遵守了《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未發生任何違規擔保行為。
(以下無正文)
獨立董事:周霞、王紅、鄭俊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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