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
(相關資料圖)
司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
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制度》的規定,我們
作為佛山佛塑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2023年半
年度對外擔保情況及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2023年半年度開展外匯交易事項基于獨
立判斷立場,發表意見如下:
一、公司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及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的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
《公司提供擔保管理辦法》
的規定,控制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對外擔保風險。截至報告期
末,公司對外擔保余額為0萬元,占公司報告期末凈資產的0%;公司不存在為股東、
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公司與其他關
聯方的資金往來,均為日常發生的經營性資金往來,交易價格合理、公允,按照相關
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履行了審批程序和披露義務,沒有損害公司及全
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開展外匯衍生品交易業務事項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廣東合捷國際供應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捷公司)2023 年半
年度開展遠期結匯業務,在匯率波動情況下鎖定相關購匯成本,有利于防范和規避匯
率風險帶來的經營風險,減少匯兌損失,滿足合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需要。公司按照
《公司外匯交易業務內部控制管理辦法》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開展外匯交易業務進行
管控,加強風險控制。公司董事會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和披露義務。沒有損害公
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此頁無正文,僅用于獨立董事關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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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周榮 李震東 肖繼輝
二○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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