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460 證券簡稱:贛鋒鋰業 編號:臨2023-075
江西贛鋒鋰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的情況
江西贛鋒鋰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五十七次會議和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開的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2 年度利潤分配預
案》。
詳見公司分別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和 2023 年 6 月 30 日刊登在《證
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的臨 2023-024 贛鋒鋰業第五屆董事會第五十
七次會議決議公告,臨 2023-074 贛鋒鋰業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公告。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前公司股本總額發生了變化:
因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第二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已成
就,本次激勵對象分別于 2022 年 6 月 9 日與 2023 年 6 月 7 日開始自
主行權。公司于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前已暫停自主行權,公司股本總額
在權益分派實施期間不會發生變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分配方案
披露日至分配方案實施前,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已授予股票期
權 已 行 權 64,240 份 , 公 司 A 股 股 本 由 1,613,529,459 股 曾 至
股。
公司將以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按照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
進行權益分派。
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與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方
案一致。
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距離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
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 A 股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 A 股總股
本 1,613,593,699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 10.00 元人民幣現
金(含稅;扣稅后,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 10 股派 9.00
元;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
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
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后限售股、
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
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 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
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個月(含 1 個月)以內,每 10 股補繳稅款 2.00 元;持
股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補繳稅款 1.00 元;持股
超過 1 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本次利潤分配實施期間股本不會發生變動,利潤分配實施前公司
A 股股本為 1,613,593,699 股。
H 股股東的權益分派另見本公司 H 股公告。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利潤分配 A 股股權登記日為:2023 年 7 月 11 日,A 股除權
除息日為:2023 年 7 月 12 日。
四、利潤分配對象
本次利潤分配對象為:截至 2023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
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 A 股全體股東。
五、利潤分配方法
年 7 月 12 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
資金賬戶。
序號 股東賬號 股東名稱
在利潤分配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3 年 6 月 30 日至登記日: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
公司自行承擔。
六、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區龍騰路
咨詢聯系人:羅澤人
咨詢電話:0790-6415606
七、備查文件
件;
特此公告。
江西贛鋒鋰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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