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380 證券簡稱:易德龍 公告編號:2023-045
蘇州易德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資料圖】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現金紅利 0.14 元
? 相關日期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A股 2023/7/17 - 2023/7/18 2023/7/18
? 差異化分紅: 是
一、 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 2023 年 5 月 26 日的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
)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但是公司回購專戶中
的股份除外。
(1)本次差異化分紅方案
根據公司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扣除公司
回購專戶中的股份余額為基數,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1.40 元(含稅)
,不送紅股,不以公積
金轉增股本。
(2)本次差異化分紅具體分派情況
截至本次利潤分配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公司總股本為 160,883,900 股,扣除公司
回購專戶的股份余額 2,280,100 股后,本次實際參與分配股本數為 158,603,800 股。
(3)本次差異化分紅除權除息的計算方法
公司將按照以下公式計算除權除息開盤參考價:
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現金紅利)÷(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公司本次進行差異化分紅,上述公式中現金紅利指以實際分派根據總股本攤薄調整后計
算得出的每股現金紅利,計算公式如下:
現金紅利=(本次實際參與分配的股本數×實際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本次權益分派股
權登記日的總股本=(158,603,800×0.14)÷160,883,900 ≈0.1380(元/股)
(四舍五入)
根據公司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預案,本次權益分派僅進行現金分紅,不
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會發生變化,流通股份變動比例為 0。
因此,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0.1380)÷(1+0)=前收盤價格-0.1380(元
/股。
三、 相關日期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A股 2023/7/17 - 2023/7/18 2023/7/18
四、 分配實施辦法
(1)除公司自行發放對象外,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及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均委托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
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
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
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錢新棟、凱恩(蘇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凱恩貝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王明的現金
紅利均由公司直接發放。存放于蘇州易德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賬戶號碼
B884132256)的股份系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參與本次現金分紅。
(1)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財政部、國家
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
稅[2012]85 號)和《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
[2015]101 號)的有關規定,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
票,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內(含 1 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
負為 20%;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暫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
稅負為 10%;持股期限超過 1 年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額。
按照上述通知規定,公司派發現金紅利時,對持股 1 年以內(含 1 年)的暫不扣繳個人所
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 0.14 元;待其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
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其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
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應于次月 5 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
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2)對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
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 號)的規定,解禁后
取得的股息紅利,按照相關規定計算納稅,持股時間自解禁日起計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
暫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 20%的稅率,扣稅后每股派發現金紅利 0.126 元。
(3)對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公司根據《國家稅務總
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
稅函[2009]47 號)的規定,按 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后,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
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
(4)對于香港聯交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公司 A 股股票,其現金紅利將由公
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賬戶以人民幣進行派
發。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81 號)
的有關規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稅率統一代扣代繳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 0.126 元。
對于香港投資者中屬于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股息紅利所
得稅率低于 10%的,企業或個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繳義務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稅務機關提
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按已征稅款和根據稅收協定稅率計算的應
納稅款的差額予以退稅。
(5)對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法人股東和機構投資者,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自行判斷是否應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
五、 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權益分派方案如有疑問,請按照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公司證券部
聯系電話:0512-65461690
特此公告。
蘇州易德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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