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1227 證券簡稱:蘭州銀行 公告編號:2023-029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行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一、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概況
(一)首次公開發行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3831號)核準,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本行”)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569,569,717股。經深圳證券交易所《關
于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證上〔2022〕48號)
同意,本行于2022年1月1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掛牌上市。
首 次 公 開 發 行 前 , 本 行 總 股 本 5,126,127,451 股 , 發 行 后 本 行 總 股 本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為本行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但未辦理股權托管確
權手續的部分股份,由原松青等23戶股東所持有,現已完成確權,并已在中國證
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進行登記。該部分限售股共計232,718股,占
本行總股本的0.0041%,鎖定期為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流通。
(二)本行上市后股份總額變動情況
A股上市后至本公告日,本行未發生配股、公積金轉增股本等事項,本行總
股本數量未發生變化。
二、申請解除股份限售股東履行承諾情況
根據本行分別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告的《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披露,此次申請解
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作為本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的股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公司法》的規定,自本行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進行轉
讓。除上述情況外,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未做出其他承諾。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違反上述規定和承
諾的情形。
持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東未發生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情
況,本行也未發生對其違規擔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 年 8 月 8 日(星期二)。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為 232,718 股,占本行總股本的 0.0041%,
占本行無限售條件股份的 0.0084%。
(三)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人數為 23 名,均為自然人股東。
(四)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相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體情況如
下:
單位:股
序號 股東全稱 所持限售股份總數 本次解除限售數量 質押及司法凍結股份數量合計
序號 股東全稱 所持限售股份總數 本次解除限售數量 質押及司法凍結股份數量合計
合 計 232,718 232,718 -
四、股本結構變動表
單位:股
項目 本次上市流通前 變動增減(+, 本次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2,927,557,269 -)
-232,718 2,927,324,551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2,768,139,899 +232,718 2,768,372,617
三、股份總數 5,695,697,168 - 5,695,697,168
五、保薦人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
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數
量、上市流通時間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股東限售承諾;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東
嚴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鎖定承諾;截至本核查意見出
具之日,本行相關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保薦機構對本行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事項無異議。
六、備查文件
(一)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
(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請表;
(三)股份結構表和限售股份明細表;
(四)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
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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