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 2023-084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
重大遺漏。
一、特別提示
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二、會議召開情況
現場會議時間:2023年8月7日(星期一)14:30;
網絡投票時間:2023年8月7日(星期一)
其中,①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8月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
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8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時間。
三、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23名,代表股份506,873,013股,占上市公司
總股份的49.8189%。其中:
市公司總股份的49.4415%。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共21名,
代表股份59,039,298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8028%。
委派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四、提案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總表決結果:同意股數506,845,573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46%;
反對股數27,440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54%;棄權股數0股, 占出席
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股數59,011,85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中小投資者股
份總數的99.9535%;反對股數27,440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中小投資者股份總數的
總表決結果:同意股數506,845,573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46%;
反對股數27,440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54%;棄權股數0股, 占出席
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股數59,011,85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中小投資者股
份總數的99.9535%;反對股數27,440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中小投資者股份總數的
本議案獲得出席會議的非關聯股東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總表決結果:同意股數506,845,573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46%;
反對股數27,440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54%;棄權股數0股, 占出席
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股數59,011,85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中小投資者股
份總數的99.9535%;反對股數27,440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中小投資者股份總數的
本議案獲得出席會議的非關聯股東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朱煜律師、張佳敏律師現場出席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
書》。
該《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
章程的規定, 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本次股東大會召集人資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東大會
的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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