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193 證券簡稱:佳士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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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 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七次會
議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星期四)14:00 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于
應出席監事 3 名,實際出席監事 3 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司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 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充分討論,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議公司《2023 年半年度報告》及《2023
年半年度報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
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
表決結果:同意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監事會認為公司董事會本次對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授予價
格的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審議程序合法有效,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
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全體監事一致同意
公司對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授予價格進行調整。
表決結果:同意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予股份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的議案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份第三個
歸屬期及預留授予股份第一個歸屬期的歸屬條件已經成就,本次歸屬事宜符合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
第 1 號--業務辦理》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本次符合歸屬條件的激勵對象的主體資
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依據相關規定為其辦理限制性股票歸屬事宜。
表決結果:同意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
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董事會審議該
議案的程序合法合規,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不利影響,也不存
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全體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
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
表決結果:同意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三、 備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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