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479 證券簡稱:千金藥業 公告編號:2023-036
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實施公告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回購注銷原因: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 1 名激勵對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并正常退休、1 名激勵對象因職務即將發生變動將出現法律法規規定
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情況,公司擬對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購注銷。
? 本次回購注銷股份的有關情況
回購股份數(股) 注銷股份數(股) 注銷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決策與信息披露
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獨立董事對此
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根據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
權,相關事項無需再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披露的《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26)
。
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公告編號:2023-027),至今公示期
已滿 45 天。公示期間未出現債權人申報債權并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
者提供相應擔保的情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情況
(一)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據
鑒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 1 名激勵對象因達到法
定退休年齡并正常退休、1 名激勵對象因職務即將發生變動將出現法
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情況,根據《上市公司股權
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
》
(以下簡稱“《激勵計劃》”
)的相關規定,公司將其已獲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
(二)本次回購注銷的相關人員、數量
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勵對象 2 名,合計回購注銷限制
性股票 160,000 股;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剩余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
性股票。
(三)回購注銷安排
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
“ 中 登 上 海 分 公 司 ”) 開 設 了 回 購 專 用 證 券 賬 戶 ( 賬 戶 號 碼 :
B885747339),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遞交了本次回購注銷相關申請,
預計上述限制性股票將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完成注銷。公司后續將依
法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三、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結構變動情況
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如下:
單位:股
類別 變動前 本次變動 變動后
有限售條件股份 11,000,000 -160,000 10,840,000
無限售條件股份 418,507,117 0 418,507,117
總計 429,507,117 -160,000 429,347,117
四、說明及承諾
公司董事會說明: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事項涉及的決策程序、
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規、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規定和
公司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協議的安排,不存在損害激勵對
象合法權益及債權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諾:已核實并保證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勵對
象、股份數量、注銷日期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已充分告知相關
激勵對象本次回購注銷事宜,且相關激勵對象未就回購注銷事宜表示
異議。如因本次回購注銷與有關激勵對象產生糾紛,公司將自行承擔
由此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就本次回購注銷已取得現階段必
要的批準與授權,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
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回購注銷的原因、數量及回購注銷安排符
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
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并辦理減少注冊資本登記
等事項。
六、上網公告附件
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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