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624 證券簡稱:萬興科技 公告編號:2023-095
萬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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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持續督導保薦機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同意萬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283 號),萬興
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發行了 378.75 萬
張可轉換公司債券,公司聘請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林證券”)
擔任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保薦機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原定持續督導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變更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情況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九
次會議,并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開 202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
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
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具體事宜的議案》
等相關議案。根據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需要并經股
東大會授權,公司聘請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公司”)擔
任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并于近日與中金公司簽訂了《萬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
司(作為發行人)與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保薦機構)關于境內向特
定對象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與上市之保薦協議》
(以下簡稱《保薦協
議》)
。中金公司負責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工作及上市后持續督導工作,
持續督導期自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對象發 行股票
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其后兩個完整會計年度。中金公司委派郭奇林先生、唐雨薇
女士(簡歷詳見附件)擔任公司保薦代表人,共同負責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的保薦工作及持續督導工作。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司因再次申請發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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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另行聘請保薦機構,應當終止與原保薦機構的保薦協議,另行聘請的保薦機構
應當完成原保薦機構未完成的持續督導工作。因此,自公司與中金公司簽署《保
薦協議》之日起,華林證券未完成的持續督導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
公司董事會對華林證券及其委派的保薦代表人、項目團隊在公司向不特定對
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及持續督導期間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萬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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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保薦代表人簡歷
郭奇林先生,畢業于北京大學金融學專業,碩士學位。在保薦業務執業過程
中嚴格遵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業記錄良好。現
任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保薦代表人,曾負責及參與華 大基因
IPO、巨一科技 IPO、長盈精密非公開、新寶股份非公開、TCL 科技發行股份購
買資產、華潤資產要約收購重慶燃氣、華大基因 2019 年公司債等項目。
唐雨薇女士,畢業于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金融學專業,碩士學位。在保薦
業務執業過程中嚴格遵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業
記錄良好。現任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經理、保薦代表人,曾負責及參
與灣區發展增資取得深高速旗下沿江高速 51%控股權、金祿電子 IPO、西域旅游
IPO、科倫藥業公司債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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